在60年代社會普遍清貧,大家過著餐搵餐食的日子,稍有意外便會即時陷入困境。所以互相幫忙,守望相助是生存必要條件,這一點康樂樓的居民是深明此道和身體力行的。小至向隔鄰賒盬借油,代管幼兒,大至借錢應急或幫忙籌措,今天你幫我,明天我幫你,只要放得下面皮,總會有人伸出援手,渡過難關 。
一些特別投契的,尤以女街坊為主,甚至會索性 結義金蘭,組成一個緊密的人際小圈子。既可作伴逍遙,如遇有姊妹財困便會合力周濟 。我媽媽便曾經與八位友好鄰居主婦,結為義姊妹,她年紀最輕,排名第九,所以人人都以阿九暱稱她。 她們感情很好,平日除了互相幫忙照應家務,閒來也會打打麻雀仔消遣。當然一邊打一邊也少不得說三道四,交換情報一番。我們在一旁玩耍的小朋友,也就一知半解地聽到不少東家長西家短的閒話,中間自然還夾雜住三番、爆棚、的食糊叫聲。那時仍未懂打麻雀的我,最想食的竟然是雞糊,因為芝麻糊、杏仁糊都吃過,但雞糊卻從未嗜過,想像起來味道一定會很不錯,很自然,我當時最不想吃到的便是雙辣了。
我小時很想吃雞糊, 最不想吃到的便是雙辣了。 |
媽媽和她的姊妹團,還經常組辦 “義會”,以備眾人應付不時之需。年輕一代可能已不知什麼是義會了。我們小時也不明白,只是經常會聽到大人們交談時,會問彼此有沒有興趣”做會”或出多少利息去”標會”等。原來“義會”是一種五六十年代很流行的民間儲蓄互助活動,它的運作原理大概舉例如下:
以前的銀行根本沒有私人貸款可供應急 |
假設有會頭 (發起人兼主持人)成功召集了30人,湊做一個每月供欵100元,為期一年的義會(60年代的100元,也不算是太少數目,一個打工仔可能月薪也只有3百元
) ,那麼這個義會每個月便可籌集到3000元資金
(會銀), 而這筆會銀是可以供會員(會仔) 借用的。但它不叫借而叫標會,任何一個需要金錢應急的會仔,只要在競投時出到最高利息,便能成功標會,把那3000元會銀取去還債也好,投資也好,應付年關亦得,總之可自由運用。但在之後的11個月餘下會期內,這位標了會的人已經再沒有標會的權利,,只能每月連本帶息供下去。到第二個月又再有另一個會仔可標會,當然他也同樣要出付利息,至於其他那些不等錢用的會仔,大可以一直不標會而實行捧尾會,坐收已標會者付出的豐厚利息。
“義會”的存在,一定程度上幫助小市民有一個取得應急資金的途徑。因為以前的銀行根本沒有無抵押的私人貸款,不似得今日的銀行般濫發信用,甚至於預先批核,最怕你不借。而另一方面有餘錢的人做義會,又可以收到比存款銀行更高的利息,正是一舉兩得。可是義會也有風險,就是給人走會了。小時也有聽聞鄰居某某師奶做了一份義會,卻被會頭挾帶會銀走路了。而且那個會頭還一併走了十幾個會,帶走了十幾萬會銀。幸好媽媽只跟最信賴得過的一班街坊姊妹做會,沒有遇上心懷不軌的會頭,實在幸運。
原來有段時期,會頭挾欵私逃的走會案件大量發生,以致英國殖民地官員,也要管制起他們原本不瞭解,也不想過問的“義會”來
(義會英文叫Chit- Fund )。港英政府後來於1970年代初,為義會的組織和運作立法規管,限制了一個義會的參與人數不得多於30人,一個會頭亦不能同時主持多過一個義會,以及一個義會一期會銀總額不得多於2萬元等,以杜絕職業騙徒藉辦義會來行騙。而在法律嚴格限制下,加上銀行逐步開拓私人貸款以至信用卡業務,“義會”這一種其實很有民間智慧的儲蓄互助活動,也就日漸息微,到今時今日更消失於歷史洪流之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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